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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新规!

2022-7-26 浏览次数:523次 作者:万林

发布日期:2022-07-22   作者/来源:管理员

日前,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1〕167号文件启用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24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117.73.255.69:9080/)于今年1月6日上线,继续教育实现了全省统一服务平台、统一学时规定、统一认定标准、统一证书发放。今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必须完成近5年每年90学时继续教育,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直接从省继续教育系统提取学时。

一、参加人员

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及按照贯通政策拟参加职称评审的高技能人才。

二、统一学时规定

    今年,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当年度90学时继续教育,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同时,需补充完成2018-2020年专业科目学习。2021年未完成专业科目学习的,还需完成补学。

公需科目

通过“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221.214.69.254:9090/)线上参加培训,培训主题为“锚定三个走在前,走好新时代赶考路”。

今年起,持“泉城人才服务金卡”的高层次人才、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援派、“三支一扶”、疫情防控、行业竞赛等可减免公需科目学时的,用人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登录省继续教育平台“学时(分)申报/审核”系统,提供相关政策文件证书等,由用人单位审核认定。未完成学时登记将影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

专业科目

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会计、律师、出版、档案等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专业课学习的,按规定执行,学时自动上传省继续教育平台,无需登记折算学时。

工程技术、高校教师、技校教师、艺术图文博、经济、审计、统计、体育、实验、农业、新闻播音、社科等系列由市级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并向社会发布。今年需完成2018-2022年课程学习和补学,专业科目学习可通过两种渠道完成:

一是专业技术人员登录省继续教育平台“学时(分)申报/审核”系统进行学时申报,上传有效学习证明,经单位审核认定登记学时。高技能人才参加技能培训学时可视同年度继续教育学时,需在省继续教育平台登记。

二是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远程学习。国家级、省级、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经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批准,可开展面向全市的培训活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所获学时可按年度对应专业科目学时。

三、统一认定标准

今年起,继续教育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省继续教育平台建立学时(分)申报审核“学时银行”,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学时折算或远程学习两种方式取得学时。学时折算标准参照《关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及《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执行。专业技术人员需补录2018-2022年继续教育折算学时,市人社局专门印发济人社字〔2022〕24号,对学时折算的职责分工、审核流程、证明规范、证书管理等作出明确。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发动,指导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人社部门审验流程办理学时认定,推进继续教育学时互认互通。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学习研究学时认定有关政策,及时进行学时申报,维护自身继续教育权益,推动继续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四、统一证书发放

2022年起,省继续教育平台统一监制“继续教育电子证书”,作为职称评聘、人员考核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可登录省继续教育平台查询打印。今后,职称材料申报不需上传继续教育证明,由省继续教育平台自动推送。各系列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将对继续教育学时进行严格审验。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将直接影响职称评审,请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五、统一服务平台

前期,我市已完成省、市继续教育平台数据迁移工作。各级、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济人社字〔2022〕24号通知要求,完成省继续教育平台注册和学时认定。其中,已在济南市继续教育平台开通账户的,无需在省继续教育平台重复注册,可直接登录,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未在济南市继续教育平台开通账户的,需尽快在省继续教育平台和市继续教育平台注册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