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业务应用工作的通知 2021-12-30 浏览次数:1270次 作者:万林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房产经纪机构: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我市关于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在相关事项办理中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推广,有效提升企业办事便捷度和体验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营业执照是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是政务服务业务的身份确认有效载体。 二、根据电子营业执照的适用范围,凡在我市登记注册的房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等市场主体均可申领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可通过市场监管局的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爱山东泉城办APP,进行申领。(具体操作见附件) 三、请各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积极申领电子营业执照,在办理相关服务事项时通过移动端主动出示电子营业执照,共同推进我市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工作。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