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安全总监设置情况摸底的通知 2021-8-19 浏览次数:1095次 作者:万林 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 为有效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2018年9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在我市建筑施工企业推行安全总监制的通知》(济建质安字〔2018〕64号),在全市规模以上建筑施工企业推行安全总监制。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加快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总监制度,现对我市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设置情况进行摸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范围:注册地在济南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 二、请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对照安全总监的基本任职条件(附件1),如实填写企业安全总监摸排信息表(附件2)。 三、2021年8月31日前,请将安全总监(含分公司安全总监)的任命文件扫描件及附件2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箱)。逾期不报者,将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重点监管范围,并与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挂钩。 四、联系人及电话:桑海燕,66605641 电子邮箱:sjwzac@jn.shandong.cn
附件1:安全总监具备的基本条件 附件2:企业安全总监摸排信息表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8日
附件1:
安全总监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原则,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工作勤恳,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二)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熟悉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制度、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 (三)熟悉安全管理体系,掌握本单位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动和有效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问题; (五)熟悉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能够及时应对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六)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 (七)相关行业领域对安全总监的其他要求。
附件2:
企业安全总监摸排信息表
企业名称: (盖章)
主项资质及等级: 企业从业人数:
企业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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